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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學分費繳費公告】11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止自行上網列印並完成繳費

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加退選後,學分費需補繳者,請於11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止自行至學雜費繳費方式及列印說明列印學分費繳費單並完成繳費

繳費方式:信用卡、台灣銀行各地分行臨櫃、超商、郵局或ATM 轉帳繳費。(超商、郵局因銷帳較慢,需5-7個工作天才入帳,請儘早完成繳費。)逾繳費期限無法使用信用卡,且將不開放郵局及超商繳費

學分費欲辦理退費者,親至出納組辦理,或"線上填寫"本人的帳號資料,由出納組統一核退。《註:請使用本人之金融帳戶,以免影響全體退匯款時效》。

依本校學則第三章第十四條第三項:學生未依規定於期限內繳交學分費及其它費用者,所選相關科目予以扣考登記。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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